对于张磊于2016年10月10自离事情处理通告
时间:2016-10-15 作者:汉王广东销售中心 点击:次
本公司前员工 张磊 先生(身份证号:410728198702143039),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09月30日在我公司担任销售部门的广州地区销售经理职务,由于个人原因未经请示上级领导批准自行离开公司,公司已尝试多次联系均未果,于2016年10月10日与本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属自离未办理离职手续,其离职后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其个人在本公司产生的所有工作由我公司销售经理唐思全权接手并处理善后工作!
深圳市汉旺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汉王广东销售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5日